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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購物 消費者如何自救 <訂購流程缺失>

(本文於8/2 發表, 由於和解書規定, 將作相關公司名的"馬賽克", 但我還是將紀錄保留
 以方便網友查詢了解始末, 也對這次留下原汁原味的個人處理過程的心情起伏紀錄.)

好生氣 好生氣!!!
看到這樣的狀況...  真是令人生氣到冒煙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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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應該是客戶自己的使用功能 (紅框中的申請取消功能)!!
根本沒有使用申請取消!!

attachments/200708/0287071659.jpg  上方紅框放大的說明!

居然沒有通知 也沒有任何說明下!! 單方面的自己取消了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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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是紅框的相同地方!!

attachments/200708/5067677411.jpg  我根本沒有取消!!!

套用E週刊的消費者報導!!  來表達個人心情的感覺!!
真是 "劣!劣!劣!劣!劣!" 

這樣的平台....  (不能出穢言...我消音..0000XXXXXX0000..)
呼...  你乾脆把我整筆訂單直接從資料庫刪除!!
不是更好!! 反正資料都掌握在你那啊!!!
這樣不是更"死無對證" 也可以處理的"無聲無息"!!!

生意 講求一個 "誠信"  這樣狀況是如何?

就如我第一篇中有說過的..

"即使消費者已習慣網路消費環境,但不代表電子商務環境已經
真正成熟,重要的是網路商店業者對電子商務是否了解,
而非只是單純把商品圖片掃描上網,就想透過網路躺著賺錢。
"


商道 誠信 ..這些簡單的道理 當碰到與自己利益相關的同時..
是不是又回到"殺頭生意有人做 賠錢生意沒人幹" 的硬道理呢?


(本文歡迎 轉載 轉寄 請大家一同重視 網路購物報導的後續狀況吧!!!)

網路購物 消費者如何自救 <存證信函教學>

(本文於8/1 發表, 由於和解書規定, 將作相關公司名的"馬賽克", 但我還是將紀錄保留
 以方便網友查詢了解始末, 也對這次留下原汁原味的個人處理過程的心情起伏紀錄.)

還記得"丁丁大站"  產生的名言!
"不離不棄 被當北七"  這句話嗎?

如果用在我一直喜歡的"網路購物"上... 會不會成為.....

嗯..正向思考 正向思考   要有信心!!!    


好吧~ 開始我個人的努力成果紀錄吧~

首先~

消費者文教基金會(消基會) 的聲請立案 文件 用快遞 送出去了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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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裡要說兩句...  消基會的大人們~
我知道貴單位 人手不夠... 天天忙碌.....  可是 您的電話系統....
能不能參考一下 一些客服單位的作法... 制少裝台 語音交換機保留系統吧~
2秒鐘要按一次轉接號...  按了有10分鐘 至少 百下了~
還是沒人接聽....  唉.....   MAIL 發了信 目前也不知道收到沒~
有點...給他....沒信心ㄟ......

接著的努力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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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  中華民國網路消費協會  申訴

不過... 看來他的 介面只有 Email通知的感覺....
不知道 是不是最後.... 會 無消無息 的感覺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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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來 努力一下 ... 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 

果然 政府 資源多了一點點...
不只線上申訴的介面做的還OK  還有進度狀況的查詢

持續觀察後續的處理方式.
也研究一下 消費者保護法 (應該要看看)

接著... 再找找 線上法律的諮詢網站 
看了幾個~ 其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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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智庫 網站的法務 黃小姐 真的很感謝她

黃小姐 也提醒我使用部落格 紀錄事項 不要有"毀謗" 別人的說詞
以免被拿去"告毀謗"...  這點是我這種IT腦袋 沒想到的地方~

滿細心的回覆 .. 
再次謝謝您了~

不過~ 也發現到 法律 真的是照顧 懂法律的人~

法律也是很花錢的一項...  不過~ 網路也算是幫助很大~
可以花點尚可接受的範圍 去爭取自己的權利~

但是.. 這次我想試著看看..
自己寫生平中第一份的"存證信函"..

透過 "骨科大神" 查到不少資料~ 其中這些前人的努力 先說聲
"感謝" "辛苦"~

易租網的法律教室 中提到

所謂存證信函是透過郵局來證明發信日及其內容為的一種
證明函件,達到告知義務的效果,怕口說無憑,所以存證
信函需準備一式三份,其中一份留存在郵局。
如日後真有訴訟,可證明確曾告知過。
事實上存證信函最大的用途處在於通知並警告對方:
如果你不......, 我就.....!
一般人並不希望收到,
所以存證信函在大部分狀況下才會那麼有效。


看來~ 對於這種有錢請好幾個律師的"大公司"...
大概是.....  唉.....

不要去想有什麼"正義凜然"的大律師 會幫助你的~
那是電視 電視!!!  人家也是要吃飯的~

唉.....

正向思考  正向思考.....            


還有這個蕭達益先生設立網站 別傻了 消費者 也提供滿多好建議

可看到出來~ 也是有不少"驢子脾氣"的朋友在努力著...

網路購物受騙委員會之絕地大反攻 這篇文章
還附上畫面 教你怎麼使用 存證信函的正確方法~ 值得一讀~

不過 對於 IT腦袋 這種"文言文"格式的鬼玩意....
嗯... 還是多問問"骨科大神"~

喝~ 不只有"安裝後自動產生信函程式" (酌收滿小的費用)
還有網頁自動產生的程式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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訴狀宅急便 這個網站 很貼心的服務~ 很多範本 可以參考~
有時看看 一些"範例" 還滿"噴飯"的~
這都可以"告"啊.....   

至於我的那份~ 正在努力中..... 研究 法規中的這條

第四節 消費資訊之規範

第二十三條 刊登或報導廣告之媒體經營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內容與
事實不符者,就消費者因信賴該廣告所受之損害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責任。
前項損害賠償責任,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拋棄。


應該是我認為與前篇報導中 消基會的認知相同~


寫在後面:

因為這次的傻勁~ 忽然覺得先前新聞中 看過因為一些重大災難事件
自己自修 努力 研究法律的一些 媽媽 伯伯 的~ (有些還當了律師)
真的是厲害... 

唉~ 扯遠了~ 我這驢子 哪有那樣的偉大情操~
別往自己臉上貼金了~ 哈哈~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

帳目記錄: (2007/8/1)

已轉帳商品費用 2999元
ATM 手續費         17元
快遞費用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53元
信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0元
偷用公司印表機      0元
(希望別被老闆看到...)

總計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079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