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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購物平台商你該做什麼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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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 網路購物糾紛 <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> 中我希望能教導消費者爭取權利 這最終目的是
希望做網路購物 電子商務的廠商 不要只以為架了網站 開了平台就等著"收錢"這麼簡單~
當我看到之前事件中XX公司回給消基會的回函中! 更讓我確認了這個理念!
(由於規定 廠商名稱必須以"馬賽克"處理  原文件請見下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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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份"推的一乾二淨"的回函中~ 才讓我發現到這個問題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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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到網頁最下方的兩行字!! 這部份"正常人"不會去看的地方!!
真是誇張的"宣告方式"啊!!! 有人注意過嗎? 這叫 說明! 公告! 嗎?
讓我重新去看當時的購物流程..
1. 進入網站 2.看商品 3.結帳 4.不是會員 5.只輸入郵件位址當帳號 6.設定密碼 7.結帳 8.完成
現在為了讓消費者直接快速的完成交易 都盡量的減少流程和步驟 !
這樣的作法哪個消費者會知道我現在不是對"XX公司平台商購物" 而是完全與另一家廠商在交易!
這又不是"拍賣網站" 這是"購物網站"ㄟ!!
我會到這買東西可不是因為那個"名不見經傳"的廠商!而是因為這個"購物平台"!! 
如果我要很小心 很注意的撿便宜 我會去"奇摩拍賣"!

那網路購物平台該做什麼?
我提出自己的觀察和建議!
1. 網站的穩定度和方便性當然是必要的 最基本的部份~
2. 購物流程的方便和快速也不可少~
3. 對於消費者要做到最好的保護和維護他的權利
就這點除了客戶服務流程相關人員教育之外 程式系統也是可以做到的~
舉個例 在這次的過程裏 最大的爭議是"價錢"! 請問! 如果"價錢"是錯的!
為什麼我可以如此順利的完成交易!
平台商的"稽核"怎麼做的!!
你是不是應該有網站自己的檢查商品價格的機制!
不管是所謂廠商將商品上架時的操作錯誤! 還是前台顯示的網頁顯示!
什麼類別的商品它的上標價和下標價的程式自動查核機制 何況這次案件中的平台公司
還是一家"電腦商品物流商" 如果連這點都做不到 稽核程度也太差了!!

如果再能加上所謂"人工"檢查各大類商品的上標價修正, 還能知道商品本身的"競爭力"強度
現在的網友不是笨蛋! 價格太貴他也不會上門! 並且這還能當作廠商售價的參考.

如果這點該有的都做不到~ 只能以"招商訂的合約"去要求廠商"自己負責"~
這樣的購物平台 除了我呼籲大家不要嘗試之外 相信自然也就會被網路消費者淘汰了!

網路購物平台絕對不比一般傳統店面簡單, 它除了基本項目之外更必須重視消費者
你該做的就是每一個環節都去考慮消費者! 每一個環節!!

雖然目前的案例上對消費者都是弱勢~
請參考 網路購物 消費者如何自救 <相關案例>網路購物 消費者如何自救 <案例參考>
但是誰最先做到全力的保護消費者誰就能建立出競爭門檻!
web2.0的時代 不是誰是第一名就永遠是第一名 "豬羊變色"可是很快的喔~

( 本文歡迎引用與轉載... 讓我們一起要求網路購物平台商更重視消費者的權利吧!! )

網路購物糾紛 <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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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小就常聽人說到"會吵的小孩有糖吃"這句話~
現在看我女兒一哭鬧,我也比較會退讓,常常就依了她,答應她的要求~
看看商場上的狀況, 每當公司股東會也會常有一些"職業股東"來吵架 來鬧事~
當然..有時是為了幫人爭取福利, 但是大多時候是會了能得到"好處"~
這兩個案例裡都印證了那句俗話~ "會吵的小孩有糖吃"這句話~

在這次"抗爭"的過程中~ 我想更加加深了這個觀點 這個理論~
請見 網路購物糾紛消費者如何自保 總結篇  這篇中已經說到最後"和解"的狀況~

但是如果我不去向相關保護團體投訴 是不是就只有接受退款郵局匯票一張的結果!
詳細說明 網路購物 消費者如何自救 <退款問題> 這篇~

就算正式要求廠商的協助並請求幫助 得到的也是官腔回覆!
看看這篇的紀錄 網路購物 <聊聊客戶服務好壞的差異> 這篇~

所以 再不能依靠這些網路購物平台廠商保護消費者的狀況下, 請大家都當個
"要吵要鬧的消費者!!" 爭取自己該有的保障和權利!! 不要退縮!!

如果不清楚事件始末的朋友可以參考:
網路購物 消費者權力如何自保 <事件開始> 這第一篇


不管訂購的金額多少, 該出貨該履行合約的就應該履約. 不管是"人為錯誤" "系統錯誤"
都是網路平台商該要賦予處理的責任和義務!

在這說明你該採取保護自己的相關步驟與程序:
1. 請將你購物時網站的畫面與相關完成結帳頁面與資料保留下來.
    若網頁圖片較多或是不能以存檔的方式保留, 記得以畫面抓取的方式
    如:鍵盤中的"PrtSc"(PrintScreen/SysRq)這顆按鍵(下方圖示) 再貼到小畫家或Word~
    attachments/200708/1614645787.jpg
    或是利用 螢幕抓圖程式 即可.
2. 先以MAIL將問題和狀況寄給購物網站相關人員, 但由於這類購物爭議問題必須在7天內完成
    相關通知的責任, 所以請保握這法律規定時間內再進行存證信函的部份.
    存證信函才是正式當雙方必須提出證據時的依靠,自己寫一份存證信函並不會太難, 你可以在
    這篇 網路購物 消費者如何自救 <存證信函教學>網路購物 消費者如何自救 <存證信函範本>
    參考看看我的經驗和說明.
3. 經歷過個人實際的正常管道投訴經驗, 建議向兩個保護單位投訴即可.
    一個是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(消基會)
    一個是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
   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只需要網路上直接申請投訴 但處理時間與進度非常的久 他必須行文
    給各地區的處理負責單位 會花滿多的時間才會有消息.
    消基會效率則快速很多, 但不能在網路上直接申訴案件, 必須下載申請書 完成後與相關文件資料
    寄到消基會才會受理. 下載表格與詳細資料 請參考.
    寄出後3週內應該會有回函告知處理中與專員與您聯絡.
    這步驟非常重要! 消基會是唯一可能的希望, 並且他們定期的對外報告與相關案件的累積都會對
    未來的狀況有所改變的可能! 尤其是網路購物這部份的保護對消費者非常不利! 千萬不要放棄
    你自己的權利!!!   至於其他管道... 可以不用浪費時間了~
    可以參考 網路購物 這是掛羊頭賣狗肉嗎? 這篇 就知道我再說什麼了~

不會太難~ 真的... 我不會說最後你會有什麼好處~ 但該有的賠償 該得到的補償 應該要爭取!!
而這最重要的是要告訴電子商務業者!!
"即使消費者已習慣網路消費環境,但不代表電子商務環境已經
真正成熟,重要的是網路商店業者對電子商務是否了解,
而非只是單純把商品圖片掃描上網,就想透過網路躺著賺錢。
"
這段文字出自資策會網路通訊  也是我努力的動力~

( 本文歡迎引用與轉載... 讓我們都學習保護自己應有的權利吧!! )